关于举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第二场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时间:2019年12月11日 17:02 编辑:杨娜 核稿:
终审人:周荣
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动员全校师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推进学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全省高校学习传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9〕303号)等有关要求,拟于12月13日举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第二场宣讲报告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人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孙道胜教授
二、报告主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三、报告时间
12月13日(周五)下午2:30
四、报告地点
滨湖校区博学楼A108教室
五、参加人员
1. 2019级新生代表:文学院(20人)、经济与管理学院(20人)、外国语学院(20人)、教师教育学院(20人)、艺术传媒学院(20人)、数学与统计学院(20人)、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人)、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20人)、计算机学院(20人)、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人)、生命科学学院(20人)、体育科学学院(20人)、马克思主义学院(10人);
2.二级学院和机关部门带班人员:以上13个学院12月13日滨湖校区带班学院领导1人、值班辅导员1人;12月13日在滨湖校区上班的各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
六、有关要求
1.本次活动是落实省委教育工委要求及开展我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请各相关单位、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配合,落实责任。
2.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滨湖办统一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并积极组织新生代表和相关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
3.请保持会场良好秩序,将手机关闭或调到静音状态。
宣传部 滨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