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校区学术报告厅使用要求

时间:2020年09月25日 09:57 编辑:胡强胜  核稿:  终审人:周荣

学术报告厅是开展大型讲座等活动的重要场所,为规范学术报告厅的使用,充分发挥其效能,特做如下要求:

1、使用单位提前向滨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提交《使用登记表》,活动参与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50人。

2、使用人如需播放视频、音频等,应提前进行设备测试等工作。

3、未经许可,严禁操作报告厅内的话筒、音响、功放、投影、遥控器、电闸等设施设备,不得将学术报告厅内的物品带出室外。

4、活动结束后,需将设施设备恢复原样后方可离开,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按照规定赔偿。

5、学术报告厅内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将盒饭、零食、饮料及其他杂物带入报告厅内,不得随意粘贴标语、条幅、图案等,以防造成污迹。

6、遵守《滨湖校区大型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使用单位须派专人全程在现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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