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滨湖校区运行管理,维护滨湖校区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滨湖校区运行规范、运转有序、和谐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滨湖校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统一领导、职能延伸、校区统筹”的模式。
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入住学院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本着各司其职、加强管理、主动服务的原则,强化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在滨湖校区的落地落实,如需相关部门配合或者协调的事项应及时主动和相关部门联系,共同解决。
滨湖校区管理工作中遇到交叉性事项,需多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可及时报滨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由滨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并协调召开专题协调会予以解决。
遇突发性事件,滨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学校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积极应对处置。
二、办公制度
学校每天安排1名校领导在滨湖校区办公,检查、指导和协调相关工作,其他校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赴滨湖校区办公。
学校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入驻滨湖校区办公,处理涉及本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办公安排每学期报滨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延伸的要求,对涉及滨湖校区的相关事宜须现场办公的,随时赴滨湖校区现场办公。
各入驻学院每天应安排1名处级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入驻办公,办公安排每学期报滨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辅导员常态入驻办公。
三、会议制度
滨湖校区定期召开职能延伸部门负责人会议、校区工作协调会等,通报情况,研究解决有关涉及校区管理的问题。
职能延伸部门负责人会议由滨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召集,职能延伸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校领导出席。校区工作协调会议由有关校领导、滨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职能延伸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学院负责人参加。
会议主要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和学校有关会议精神,通报学校及滨湖校区的重要工作和有关信息,督促、检查和交流滨湖校区管理工作情况,部署滨湖校区有关管理事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滨湖校区运行管理中有关重大事项,按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制度执行。
四、宣传和信息通报制度
滨湖校区实行学院、部门、校区三级信息网及信息员制度,通过校区信息网和信息员,广泛收集相关信息。
各级信息员要及时认真收集、掌握和上报相关信息,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文字简练,全面反映信息的来源、事件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现状和处理结果,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各级信息员要建立信息台账,逐级上报信息内容。处理信息要分清轻重缓急,一般情况下,对信息要进行初步判定和先行核查,而后按程序逐级上报。情况有误差或发生变化的,要及时续报更正。
涉及重大安全、隐私、保密等事件,可随时直接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各级负责人和信息员对重大信息都不能迟报、漏报、谎报,因个人原因或工作失职造成的不良后果,按学校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新闻记者来滨湖校区采访,需经党委宣传部批准后及时报滨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值班制度
滨湖校区实行由校领导、处科级干部、辅导员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正常上课期间周一至周五的每天夜间,法定节假日的全天。特殊时期需安排值班的另行安排。
校领导、处级干部为总值班人,总值班人对滨湖校区值班负总责,负责值班期间滨湖校区各项工作的协调、督查和信息汇总,代表学校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协调各学院、部门值班人员开展工作,检查辅导员、保安等值班人员到岗履责情况;各部门、各学院值班人员负责解决本部门、本学院职责范围内的各类问题及突发事件。
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保持通讯畅通,重要事项要及时向总值班人员汇报。
校领导、总值班的安排由校办公室牵头负责,辅导员的值班安排由学生处牵头负责,保安的值班安排由保卫处牵头负责。
六、本暂行办法由滨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七、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校党秘〔2019〕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