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校区教师流动宿舍管理服务办法
时间:2019年09月14日 13:04 编辑:杨娜 核稿:
终审人:周荣
为加强滨湖校区教师流动宿舍管理服务工作,保障教育教学需要,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管理服务范围
学校在滨湖校区学生公寓设置若干教师流动宿舍,供确有特殊需要晚间住宿的教师临时住宿。
二、管理服务标准
学校教师流动宿舍管理服务工作委托由学校宿舍管理物业服务公司执行,纳入其与学校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管理。公司提供如下服务:
(一)环境卫生达到一级物业服务标准:
室内无垃圾、浮尘,垃圾篓每日倾倒一次;
每日擦拭空调内机外表面、座椅板凳、茶几、沙发等设备一次;
窗台、玻璃窗、门、把手等每日清擦一次;
电视等设备每两日清擦一次。
(二)床上用品在住宿人员退宿后清洗一次;
(三)房间在每日住宿人员离开后清扫一次环境卫生;
(四)房间每日下午铺床并清扫一次;
三、住宿管理要求
(一)临时住宿人员须为本单位教职工,优先保障当天上课、次日上午仍在滨湖校区上课的教师。
(二)教师流动宿舍采取日住日清、再住再登记的方式,杜绝占房占床现象。
(三)采取酒店式实名登记制度,入住登记领取钥匙,退房时钥匙登记退回。
住宿管理程序:
(四)采取来访实名登记制度,来访人员经临时住宿人员邀请或预约,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进入。
来访管理程序:
(五)非质量原因造成值班室设施设备损坏的,责任人按价赔偿。
(六)为保护环境,不提供一次性用品。
四、本办法由滨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滨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牵头协商有关部门,报学校研究决定。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校政秘〔2019〕42号)